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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類別 - 處室公告

轉知數位發展部訂定「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」,並自即日生效

一、依據高雄市政府115年7月16日高市府研資字第11503894800號函辦理。

二、數發部將定期召開行政院「數位政策法制協調專案會議」下設之AI法制工作分組,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據旨揭框架所作相關評估及法規調適情形,皆應提報至該分組進行討論,以確保於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所定2年期限內(至117 年1月13日止)完成法規調適。至於行政院以外之其他中央與地方機關,數發部將另規劃協作事宜。

三、為協助各機關落實旨揭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所定操作流程(盤點應用情境及識別、評估、應對風險),數發部提供線上諮詢服

四、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。

附件
教務處 2026/07/28 ~ 2027/07/01